Sunday, March 1, 2009

第二節:為自己設計(續)_精神和內涵

上一篇post談及專注。聖嚴法師在一次和台灣著名的藝術評論家陸蓉之的對談中指出:「藝術的修養是在『心』,必須從『術』回到『心』,這是另一種境界。佛法說:『一切唯心造,心生種種法生,心滅種種法滅。』一切是從心而生的,如果心不安,即使技術再好,創作出來的藝術品也不會好...為甚麼有一些藝術品讓我們一看就覺得真誠、美好?原因在於創作時的一念心!現在時下流行的商品、藝術品,只是一種技巧的展現罷了,雖然技巧不錯,但沒有屬於創作者自己的精神和內涵。技術是容易學的,但是,內心的修養還是需要陶冶。我們看到一些西方古代的藝術品或東方的佛教藝術品,到現在還有保存的價,都有非常高的藝術境界,特別是佛教創作,例如佛像雕塑或繪畫,必定有其宗教的陶冶功能。我想,當時創作的人應該懂得打坐、修行,至少他們的心性是非常穩定、喜樂的,內在與外在是一種協調的狀態。有了這種體驗以後,創作出來的作品就與眾不同。時下的老師大概只能教你知識、技術,至於藝術的涵養,我相信需要每個創作者自己去體驗、開發。所以,要教小孩體驗藝術,我想不只是教他們每天花上好幾小時去練琴、練畫、練種種才藝,而是要他們學習欣賞、體驗,告訴他們這個藝術品的優越之處在哪裡。」


雖然,聖嚴法師談的是藝術,但修心的重要性更適用於設計,因為設計在日常生活層面的影響力來得直接和成效高。無奈,今時今日,設計與消費主義和大量生產緊扣,專業設計師無可避免地要考慮成本效益,變得流水作業地生產,只有做到心都離埋的份兒。更不用說法師提到的開發自己的涵養了。然而,我深信,這個困境是人做成的,那就只有人自己可以撥亂反正。再者,我深信,要做一個好人,然後才做到好的創作人。


我不禁想,專業化使我們好人難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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